一、 |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之規定,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特訂定旨揭初選審查實施計畫。 |
二、 | 前揭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
(一) | 初選審查資料繳交期限: 113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前繳交,紙本以郵戳為憑。 |
(二) | 方案發表順序公告: 1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於本縣教育資訊網公告發表時間、地點及上場順序。 |
(三) | 方案發表: 113 年 3 月 13-15 日(星期三-五),地點於教師發展研習中心 2 樓(朴子國小內)。 |
三、 | 參加對象: |
(一) | 112 年度學校特色認證掛牌學校,優先錄取。 |
(二) | 本縣有意願參加教學卓越獎評選與對方案撰寫與簡報有興趣之學校或社群團隊。 |
四、 | 為扶植本縣學校參與前揭計畫,另案辦理「教學卓越·精彩領航文案撰寫培力工作坊」,請密切注意活動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