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1 月 11 日府人任字第 1130004564 號函辦理。
二、為造福更多同仁藉由心理諮詢探索自我,特與本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合作,轉介有諮詢服務之同仁前往諮詢,期能有效紓緩同仁之壓力,建構互助合作、溫暖接納的工作環境與組織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