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2 年 2 月 22 日府教社字第 1120042398 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縣 112 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有意願參加評選之同仁,請於本年 3 月 8 日前依據推薦標準檢附資料至人事室,由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無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初評後,將相關佐證資料送承辦單位「溪口國小」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來文及附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