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來函,有關防颱準備工作及颱風來襲時應注意事項,請本校各處室配合以下事項: 一、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教科書、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
二、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等貴重物品,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