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0 日府教社字第 1130042347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規定略以,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 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 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提出推薦;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推薦遴選者,於 113 年 3 月 20 日前填 列具體事蹟表經本校向嘉義縣政府提出推薦。
三、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 張(電子檔), 檔案格式 JPG ,檔案大小 800KB-4MB 。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 標 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後續上 傳作 業。 (三)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 PDF 檔,每位受推薦 人 可上傳 10 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 10MB 以內,總資料 大小限 40MB 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 五、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表(範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