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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11-03 | 點閱數: 195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

22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計畫

一、宗旨:

本縣邁向農工大縣之際,期以文藝競賽鋪底扎根、厚實青年學子人文素養。培養游於藝文、安志於道的嘉縣青年。

二、目的:

      (1)透過文藝獎文學競賽,開拓文字寫作風氣,提升學子作文能力。

      (2)藉由藝術繪畫及傳統水墨比賽,引領創作、提升藝文賞鑑興趣與素養。

三、對象:

(1)國中組:嘉義縣/市國中學生、中部縣市藝才班級學生。

(2)國小組:嘉義縣國小高年級(5-6年級)學生。

(3)校內組:竹崎高中學生。

四、子計畫: 本文藝競賽分為3個子計畫:

(1)子計畫1國中組徵文辦法: 共分為散文、新詩、繪畫三項,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

(2)子計畫2國小組徵文辦法: 共分為散文、新詩、繪畫三項,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

(3)子計畫3校內組徵文辦法: 共分散文項目、新詩項目、閱讀心得項目、小說項目、繪畫項目、國中美術班繪畫項目、國中美術班水墨項目、高中美術班繪畫項目、高中美術班水墨項目,各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校內海報插畫項目國高中各取前五名。

五、競賽徵稿: 1121101日至1215截止。(郵戳為憑)。校內海報插畫為112922日截止。

六、競賽結果公告: 1134月。

七、競賽頒獎: 1135月底。

八、評審: 由竹崎高中就本縣教育人員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人員共同評審。

九、競賽獎勵: 獎狀由本縣製發,並委託竹崎高中辦理文藝獎頒獎典禮頒發,獎金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全額支出。

十、本辦法陳請鈞府核可後,公告實施。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計畫

子計畫1國中組徵文辦法

一、主旨:為鼓勵青年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 參加對象:嘉義縣市各公私立學校國中部在學學生、中部縣市藝才班學生。
  • 比賽項目:共分為三項。

(一)散文項目:以白話文寫作,文長不拘,題目自訂。

(二)新詩項目:以現代詩體寫作,長短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題材不拘。

(三)繪畫項目: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繪畫用紙為準,不裱裝。

  • 獎勵辦法:

(一)散文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二)新詩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三)繪畫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 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121101日至1215截止。(郵戳為憑)。

六、繳交方式:文字類作品(第一頁為報名表)需打成電子檔,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檔名設為「作品題目就讀學校-班级-姓名」繪畫作品須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勿摺疊。投稿表件電子檔格式可至文藝獎網站http://163.27.118.118/ccjhlib/index.php 下載。請學校承辦人協助製作參賽作品清冊(繪畫項目請於備註欄放「作品照片縮圖」),並以學校為單位,將清冊與文字類作品電子檔寄至信箱wu629@mail.ccjh.cyc.edu.tw

七、收件地點:請註明「第22屆竹中文藝獎作品」及「寄件學校」,寄至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賈宓圖書館收。電話(05)261-1006分機150152

八、比賽評審:由竹崎高中就本縣教育人員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人員共同評審。

九、注意事項:

    • 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文藝獎專輯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 參賽作品需附報名表。文字類作品為電子檔,漫畫作品背面請黏貼名表。
    • 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三名。
    • 集體創作以3人為限,每人頒發獎狀一紙,該獎項之獎金則由合作同學均分。
    • 繪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135月份上班日至竹崎高中賈宓圖書館取回,務必來電先確認到館時間,以利領取。
    •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通報所屬學校處置。

十、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一、本辦法陳請 嘉義縣政府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裝訂處               編號:01□□□       名次:

            報名表裁切線(由主辦單位填寫及裁切,務必保留且不可自行裁切)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

子計畫1國中組(01)徵文比賽報名表

項目

A散文項目

B新詩項目

E繪畫項目

編號

01□□□

(由主辦學校填寫)

學校名稱

年級/班級

            

姓名

性別

題目

指導老師

學校住址

□□□□□

注意事項:

◎繪畫項目作品背面請黏貼本表(需整張貼牢)。

◎文字類作品電子檔第一頁為本報名表,請務必保留「報名表裁切線區」,以利評審事宜。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

子計畫1國中組(01)參賽作品清冊(由各校承辦人填寫)

學校名稱

作品件數

            

承辦人

姓名

承辦人

職稱

承辦人

E-mail

承辦人

連絡電話

序號

班級

姓名

參賽項目

A散文項目

B新詩項目

E繪畫項目

作品標題

指導老師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10

(若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繪畫項目請於備註欄放作品照片縮圖,謝謝!)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計畫

子計畫2國小組徵文辦法

一、主旨:為鼓勵青年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 參加對象:嘉義縣國小高年級學生
  • 比賽項目:共分為三項。

(一)散文項目:以白話文寫作,文長不拘,題目自訂。

(二)新詩項目:以現代詩體寫作,長短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題材不拘。

(三)繪畫項目: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繪畫用紙為準,不裱裝。

四、獎勵辦法:

(一)散文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二)新詩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三)繪畫項目: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作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整,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張

五、徵文時間:民國1121101日至1215截止。(郵戳為憑)。

六、繳交方式:文字類作品(第一頁為報名表)需打成電子檔,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檔名設為「作品題目就讀學校-班级-姓名」繪畫作品須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勿摺疊。投稿表件電子檔格式可至文藝獎網站http://163.27.118.118/ccjhlib/index.php 下載。請學校承辦人協助製作參賽作品清冊(繪畫項目請於備註欄放「作品照片縮圖」),並以學校為單位,將清冊與文字類作品電子檔寄至信箱wu629@mail.ccjh.cyc.edu.tw

七、收件地點:請註明「第22屆竹中文藝獎作品」及「寄件學校」,寄至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賈宓圖書館收。電話(05)261-1006分機150152

八、比賽評審:竹崎高中就本縣教育人員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人員共同評審。

九、注意事項:

  • 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文藝獎專輯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 參賽作品均需附報名表。文字類作品為電子檔,繪畫作品背面請黏貼報名表。
  • 各組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三名。
  • 集體創作以3人為限,每人頒發獎狀一紙,該獎項之獎金則由合作同學均分。
  • 繪畫作品若需領回,請於1135月份上班日至賈宓圖書館取回,務必來電先確認到館時間,以利領取。
  •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通報所屬學校處置。

十、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一、本辦法陳請 嘉義縣政府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裝訂處              編號:02□□□  名次:

            報名表裁切線(由主辦單位填寫及裁切,務必保留且不可自行裁切)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

子計畫2國小組(02)徵文比賽報名表

項目

A散文項目

B新詩項目

E繪畫項目

編號

02□□□

(由主辦學校填寫)

學校名稱

年級/班级

           

姓名

性別

男 

題目

指導老師

學校住址

□□□□□

注意事項:

◎繪畫項目作品背面請黏貼本表(需整張貼牢)。

◎文字類作品電子檔第一頁為本報名表,請務必保留「報名表裁切線區」,以利評審事宜。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

子計畫2─國小組(02)參賽作品清冊(由各校承辦人填寫)

學校名稱

作品件數

            

承辦人

姓名

承辦人

職稱

承辦人

E-mail

承辦人

連絡電話

序號

班級

姓名

參賽項目

A散文項目

B新詩項目

E繪畫項目

作品標題

指導老師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10

(若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繪畫項目請於備註欄放「作品照片縮圖,謝謝!)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2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計畫

子計畫3校內組徵文辦法

一、主旨:為鼓勵全校學生創作之風氣,藉文字、色彩、線條等以抒情懷,提供學生創作發表的園地,並編入本校刊物中。

  • 參加對象:凡竹崎高中學生皆有資格參與。
  • 比賽項目:共分為十項。
    • 散文項目:以白話文寫作,字數不限,題目自訂。

  (二)新詩項目:以現代詩體寫作,字數不限,題材不拘,以詩意繞樑餘韻不絕為勝。

  (三)閱讀心得項目:以白話文寫作,題目自訂。第一段為書名、作者與內容簡介(字數不限),第二段以後為我的觀點及心得(國中組400字以上、高中組600字以上)

  (四)小說項目:字數不限,以「架構完整」、「塑造角色生動」者為優。

(五)繪畫項目:以繪畫抒發內心情感或自由創作。題目自訂,媒材、形式不拘,版面統一以四開繪畫用紙為準,不裱裝。

(六)國中美術班繪畫項目:辦法同(五)繪畫組,不裱裝。

(七)國中美術班水墨項目: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裱裝。

(八)高中美術班繪畫項目:辦法同(五)繪畫項目。

(九)高中美術班水墨項目: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裱裝。

(十)海報插畫項目:辦法詳見第二十二屆竹中文藝獎海報插畫徵稿活動實施辦法。

  • 獎勵辦法:各項目皆分為高中部及國中部頒獎。繪畫類項目,再分為美術班組及一般組分別評選。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捌佰元,獎狀乙張;第二名頒發獎學金陸佰元,獎狀乙張;第三名頒發獎學金肆佰元,獎狀乙張;佳作頒發獎學金貳佰元,獎狀乙張;插畫項目第四、五名同佳作頒發獎學金貳佰元,獎狀乙張。                                                                  
  • 徵文時間:民國1121101日至1215截止。
  • 收件地點:賈宓圖書館。
  • 比賽評審:由竹崎高中就本縣教育人員中具相關專長者聘任,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人員共同評審。
  • 注意事項:
    • 其他競賽得獎作品皆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比賽作品一經錄取,本校即擁有將得獎作品刊登於校刊、文藝獎專輯及本校網站之權利,並有權對篇幅加以修改,以符合版面編排。
    • 文字作品需用電腦打字,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第一頁附上報名表。電子檔請上傳到本校網站首頁(上傳方式見報名表),不需印出紙本。繪畫作品背面請黏貼報名表。
    • 依班級訂定投稿篇數,高中部每班每項2篇(高三除外),20人以下班級,每項1篇,國中部每班每項1篇(小說項目、繪畫項目不在此限,鼓勵參加)
    • 每人投稿項目數量不限,每項目限投1
    • 各項目作品如未達標準,名次得從缺;且得依評審決議增設佳作三名。
    • 集體創作以3人為限,每人頒發獎狀一紙,該獎項之獎金則由合作同學均分。
    • 畫作請於1135月份上班日至圖書館取回
    •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他人著作或冒用他人姓名投稿,違者依校規嚴懲
    • 請各相關科目教師配合教學,指導並鼓勵學生參賽。教師作品以邀稿方式呈現。
  • 經費來源:由竹崎高中教育事務基金會經費支出。

十一、本辦法陳請 嘉義縣政府核可後公告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裝訂處                 編號:0□□□□  名次:

            報名表裁切線(由主辦單位填寫及裁切,務必保留且不可自行裁切)                                                   

嘉縣文聲藝響諸羅21屆竹中文藝獎

子計畫3校內徵文比賽報名表

項目

A散文

B新詩

C小說

D閱讀心得

E繪畫

F繪畫 (國中美術班)

G水墨(國中美術班)

H繪畫 (高中美術班)

I水墨(高中美術班)

J海報插畫

編號

0□□□□

(由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嘉義縣立竹崎高中

03校內高中組

04校內國中組

年級/

班級

         

姓名

性別

題目

指導老師

注意事項

繪畫項目、水墨項目及海報插畫項目作品背面請黏貼本表(需整張貼牢)。

文字作品電子檔格式下載及作品上傳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學生園地->竹中文藝獎」http://163.27.118.118/ccjhlib/index.php

◎電子檔上傳方式:

1.作品檔名設定為「作品題目-班級-姓名」。

2.進入學校首頁「學生園地->竹中文藝獎」à選擇「上傳主題」à選擇檔案à填入「班級-姓名」à輸入上傳密碼(項目代碼+組別代碼。例如高中散文項目為「A03」、國中閱讀心得項目為「D04」)à儲存。

3.作品上傳後即無法刪除及更改。若重複投稿,則請本人、導師或指導老師與圖書館聯繫刪除檔案事宜,以免影響投稿正確性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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